布隆迪独立时期的族群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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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鹏淼

(浙江师范大学 非洲研究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要

文章在合法性视角下分析布隆迪制度变迁来解释族群政治化路径,提出布隆迪独立后王室与议会在现代化压力下中无法相协调,军事政变后,合法性真空中以强力政治为主导逻辑,同时军队的族群-区域性质,成为加强自身的最佳工具,终将布隆迪导向“图西共和制”。


关键词

族群政治;合法性;制度变迁;军队

正文


1962年布隆迪独立时,族群分化并未构成政治社会矛盾,当时社会中对殖民统治和作为殖民代理人的王族(甘瓦)深恶痛绝,胡图图西两大主体族群保有相对团结性。就甘瓦大家族的斗争和议会政治启动带来的现代化冲击,王室扮演中立角色为自己争取得较大得合法性空间。不久,寡头王权尝试践行实权王制,于1966年遭到军事政变颠覆,之后布隆迪于1972年、1988年、1993-2006年都爆发了极为惨烈的族群流血冲突。

为何独立后布隆迪的族群关系会从相对团结走向了政治化、冲突化的?文章接下来将关注布隆迪独立后的政治制度变迁乃至族群高度政治化与冲突化,认为族群-地区性质忠诚的军政府无稳固合法性来源,社会流动渠道相对锁定,既得优势群体不断自我加强,族群-区域边界紧张,陷入暴力循环[1]

前殖民地时代,布隆迪传统姆瓦米制度围绕王族的流替展开。权力分散于各个不同地域中的政治单位,由王子(甘瓦)来统治这些政治单位;国王换代时,各个政治单位上的甘瓦也同步下位,由新国王的王子接替上任统治;而常有甘瓦不愿弃权,掌权期间积极建立本地庇护网络,立下社会基础,巩固自身力量,改朝时纷争四起;且甘瓦的实际权力往往超过王室,是一个相对于胡图图西独立的集团;甘瓦之间周期性对抗带来的动荡,甚至激励起其治下胡图人与图西人之间的团结;再者,布隆迪的胡图人和图西人各自所聚居的地区有所不同,政治灵活度高。综上,传统布隆迪的政治生活中,胡图与图西的区隔不强,政治社会的分界线有经济、地区、王室甘瓦与非甘瓦(统治者与统治者)等,交错复杂。

二战后,比利时托管当局对当时的乌隆迪实行宪法改革,1960年和1961年推动在地方和中央各级建立起普选产生的代议机构及政府。姆瓦姆布扎国王攀附于贝齐大家族,且由于殖民者的行政控制主要是通过各个王族的首领来实行,王室是整个体系中较为边缘的部分,人们对政治经济生活的不满不会归咎于王室身上,反倒伺得机会加强自身合法性。独立时的民族主义氛围,加之王室避免陷入各种派系争斗和族群偏袒主义之中,君主制度仍能发挥着社会维系的纽带作用。届时,布隆迪的王室甘瓦的传统合法统治系统和基于民主理念的议会政府的两重政治系统并存[2]

姆瓦米制度因为中立的社会纽带角色和传统合法性延续,这个制度一度被民族主义的上层分子借以证明自身通过民主选举获得地位的合法性,继而起到了促进民主化的作用,也使得各失声阶层尤其较现代化的新生阶层产生姆瓦米制度与民主相捆绑的期待。实际上,维持姆瓦姆布扎中立地位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族群算术”,即试图让各集团平分政府权力,相互进行比对竞争;这同时是王权扩张的策略,令各集团不去对来自“房间里大象”的威胁发问。进取的王权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将自身家臣安插至政府部门中,试图向实权君主转变。国王一步一步侵蚀国民议会的权力,遭至对民主期望最高的胡图族上层分子的不满与愤慨,于1965年发起了政变,未遂;叛乱分子遭到处决,军队中进行了胡图清洗。1966年,图西军人米孔贝罗发动政变,将君主制废除,实行共和制。

姆瓦米制度在殖民统治后的自适应调整,面临现代化压力下,无法与议会的法统相协调;即社会动员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踏上了自毁轨道。然而,军政府本身是无法实现现代化的,何况是具有族群-区域同质性的军队。

1966年11月米孔贝罗发动政变以来,军队便主要由图西族和布鲁里的军官集团控制,无论混血的米孔贝罗在政府内阁中如何使用族群算数,军官的军权是难以用种族算数来分配的,具有极强的自我强化性。布隆迪国内的政治地理中分为三个关键的地区:南部(布鲁里和马坎巴省)、木兰维亚(前君主国总部)和其他地区。南部控制军队、政府、木兰维亚中则有大部分的贵族和知识精英。其中出生地是与原户籍的社会关系相捆绑的,同时族群身份也为原户籍的社会关系网络所认定和捆绑,二者都无法选择。而参加军队,在实践中,特瓦人、胡图人以及非南方人的图西人的进入受到限制,选择亦受限。再,教育部门通过秘密的鉴定系统,控制了教育流动的族群比例。主要分布于南部和布琼布拉的学校客观上还限制了其他地区的教育流动可能。南方图西人的特权由这些壁垒得到确认、复制、强化。这种南方图西人特权的自我强化机制,实际上推进了国家的私有化进程,其中国家资源和机构被用于积累财富和提高个人、族群和地区实体的利益,实为图西共和制,甚至南方图西共和制。

南方图西人拥有的是特权并非葛兰西意义上的霸权,没有在社会上形成图西作为合理统治者的族群文化,而是与社会相脱节、横亘于社会之上。对于大多数布隆迪人来说,个人的社会流动机会完全无法由自己掌控的因素决定的。这些结构性的不平衡给他们带来了挫折感和疏离感。相对剥夺感沿着族群线而不断加强。族群的地区的叛乱时有兴起。暴力仍是最常用而有力的特权维系手段,也是特权再生产机制能够运转形成的保障。1969年屠杀了一批胡图族知识分子;1972年屠杀抹去了百分之五人口,赤裸裸的族群间暴力都是布隆迪制度转向图西共和制的印记,而族群-地区忠诚的军队是将制度变迁方向铆定的重要力量。布隆迪族群政治呈现的是政治经济军事上的不对称,其中以军事上的不对称保证了政治经济上不对称和再生。

参考文献:

[1] 勒内·勒马尔尚.卢旺达和布隆迪[M].钟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

[2] NDIKUMANA L.Institutional Failure and Ethnic Conflicts in Burundi[J].African Studies Review199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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