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兼修,浅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培养
摘要
关键词
学情分析: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手段:实施效果
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将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分析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培养,德法兼修,为他们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打好基础。
一、学情分析
根据招生政策,高职院校的学生来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招录取;一部分是高考录取。单招录取的学生通常是对高考缺乏信心而参加的单招考试;而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是专科录取分数线,高考分数不高。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1.文化基础薄弱,理论学习比较困难
法律专业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准确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而学生入学后上课时发现,尤其是第一学期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不少学生反映听不懂,而老师讲解的并不深奥,只是因为文化基础薄弱给学习新知识造成了困难。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后,分析案例、撰写法律文书时问题更多,逻辑不够清晰、语句不大通顺、错别字较多等。
2.学习习惯不够好,学习兴趣不高
好学的学生渴望学到新知识,上课时抢占前排座位,愿意离老师近一些以便听得更加专注,也方便与老师交流。但高职的学生通常学习习惯不太好,加之学习又遇到困难,所以上课时很多学生故意往后排坐,甚至不带书、不带本、也不带笔。上课期间注意力也不集中,玩手机、睡觉、出去上厕所,老师要不断地维持课堂秩序。上晚自习时,也只是圈住了人圈不住心,自习室里真正学习的很少。考试时简单的写上三言两语交差了事。
3.组织纪律观念松弛,管理难度大
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学习不用功,精力就用在了其它的地方。谈对象交朋友,学习不好朋友不少;抽烟喝酒、醉酒滋事、打架斗殴、晚归等,违规违纪比较多。由于学习态度不积极,旷课、迟到、早退较多,为躲避老师查课,甚至花钱找人替上课。为达到请假的目的,编造谎话,擅自离校等。带班的辅导员普遍反映学生难带,遵规守纪的意识比较差。
二、培养目标
法治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针对高职院校的学历层次及学生特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定位于多数人将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从事法律辅助工作,少部分人通过提升学历层次,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或从事法学研究工作。作为将来的法律职业者,在校期间应着重培养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1.坚定政治立场
法律服务于政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要捍卫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思想。我国的法律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规定都直接或间接的体现了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特色。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要从内心认同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
2.端正思想品德
优良的品德包含很多方面,诚信、友善、公正、廉洁、自律、奉献等,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正义,所以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首要的品德是公正。法官、检察官、警官、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处理事务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惧权贵,努力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培育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就是依法办事的意识观念,作为将来的法律工作者必须着重培育法治精神,通过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坚定法律信仰,将法治精神植根于内心深处,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尚法,弘扬法治精神。如果没有法治信仰,在权力、金钱、亲情面前就容易迷失方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
4.掌握法学理论
法律工作专业性很强,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了解法律制度的创设背景,掌握法律规则的准确含义。而且法学理论知识应该是系统的,融会贯通的,而不是碎片化支离破碎的。否则,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运用法律时无所适从或出现偏差。
5.训练法务技能
法律工作的专业性体现在能够运用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需要反复训练,庭审记录的能力也非一日之功,要完整准确的完成庭审记录,对记录的速度和准确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此外,在信息化时代,运用互联网技术搜索处理信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处理案件都需要强化训练。
三、教育教学手段
教育的本质应该是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和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可采取如下教育教学手段。
1.分班授课,精准施策
高职生中虽然普遍存在着文化基础薄弱、学习兴趣不高的问题,但仍有部分同学好学上进,学习认真,加之学历层次的高低对法律从业的影响,不少同学希望能够专接本,尤其是日常学习不错,高考失利的同学,接本的欲望更加强烈,一入学就决定要专接本,目标明确,学习劲头很足。为此,可以根据同学们的学习成绩和毕业目标实施分班教学,组建专接本班。专接本班的人才培养计划,可根据接本考试的需要,增大接本科目如法学基础理论、民法课的课时量。而非接本班,将来主要从事法律辅助工作,文字录入的能力要求比较高,可以开设速录课,提高同学们打字的速度和准确率,以利于就业。
2.理论够用,强化实务
高职教育属于专科层次,学制三年。由于学制短,以及高职教育重在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要求。所以,在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内容的选取上以“理论知识够用”为原则,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教育部在1998年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201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了《法学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确定了法学本科的核心课程为10+X。高职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没有统一规定,可参照本科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将国内法,如: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确定为必修课;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确定为选修课。教材以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为首选,教学内容则选用实用的理论知识,对历史渊源、中外法律制度的比较等可以少讲或不讲。在理论知识少而精,压缩理论课时的同时,增加实训课时,强化实务技能的操作训练。
3.教学改革,课堂革命
教学设计中,要始终把学生放在首位,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关注学生差异,让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同时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授课方式,如启发式、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情境表演、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教学方法和手段,让学生愿意学习,并参与其中,让课堂成为有活力的课堂。教学设计及实施中,要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成为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形成“学中做、做中学”的课程实施方案,将学习知识的过程变为应用知识的过程,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4.多方合力,三全育人
学生在校期间,与其接触最多的是辅导员和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发挥管理育人的功能,在评优评先、助困、班干部选拔、组织入党、纪律处分等活动中,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让学生置身于一个洁净的环境中,亲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任课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分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经典案例,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会司法公正的理念和要求、领会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系领导通过上党课、升国旗、召开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走访学生宿舍、查到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价值引领和品德教育,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学校的后勤服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也要时时处处体现出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培养教育下一代是全社会的责任,要使学生生活在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氛围中,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实施效果
1.上课秩序明显改善
无序则乱,要提高教学效果,必须营造学习氛围,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首先通过班级、系、学院三级查课,解决旷课、迟到、早退问题,每查必通报,通报结果与个人、班级、系的考核评优挂钩。通过持续整顿,旷课、迟到、早退问题基本解决,学生逐渐养成提前10分钟到教室的习惯。同时,任课教师通过创新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增强师生和生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使课堂学习不再沉闷枯燥,学习效果得以提升。
2.学习习惯逐渐养成
通过纪律整顿,学生们逐渐养成了提前到教室的好习惯。为帮助同学们掌握学习方法,任课教师指导、检查同学们记笔记,将笔记作为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同时利用多媒体技术、职教云平台及时检测学习效果,评阅学生作业,表扬鼓励学生,帮助学生提振信心。在学校层面,严格考试纪律,严格留级、退学制度,取消毕业前的大清考和毕业后的补考。严进严出,使学生不努力学习,就有留级、退学、肄业的风险,增强学生学习的紧迫感,将压力变为动力,逐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专接本率、速录能力明显提升
在各方的努力下,学习氛围逐渐增强,学习兴趣逐渐浓厚,学习效果也得到提高,专接本班和非专接本班的接本率都明显提升。而非专接本班通过开设速录课,举办速录比赛,以赛促学,同学们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得到提升,在参加实务部门的招录考试中,速录项目的测试成绩明显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条件的限制,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前景受到明显不利的影响。所以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若要担任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寄希望于专接本。而近几年公办院校的专接本计划明显减少,民办院校专接本计划大量增加,增加了学生考取心仪学校的难度。
2.在课时安排上,近几年公共必修课的课时不断增加,导致专业课的课时数被压缩。这样,不利于学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影响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志平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7页
[1]郭哲.法律职业伦理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11(2020.2重印)
【作者简介】王艳玲(1964-),女,河北辛集人,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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