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的路径探索
摘要
关键词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路径
正文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会随着各种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变化中,人的认知也会逐渐完善、成熟、不断的实践,再完善、再成熟,周而复始。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样历经了这样的过程——从初步酝酿到逐渐形成再到成熟定型的发展演变。社会发展到新时期,呈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是前所未有的,就执政党自身建设而言,面临的风险与压力前所未有。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预防腐败事件发生,就需要不断深入研判实际,做出科学论断。而基于系统理论的“三不腐”反腐战略就契合了时代发展主题。
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的意义
(一)强化防腐效果
新时期,为了提升反腐败斗争效果,并巩固斗争胜利成果,需要在“三不腐”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基础上,实现惩处、监督、教育于一体的战略,制定可行性、系统性的监督体系,加大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约力度【1】。此外,还要需要充分发挥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整体化、一体化发展,实现腐败惩罚、治理工作的协同性开展,积极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功能的有机融合,强化对腐败行为的威慑、约束等效果,进一步提升政治效果,保障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同时也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指引正确方向。
(二)全面从严治党
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能够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路线方针,对党的各个基层组织进行全面覆盖,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指导反腐败斗争行为,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预防和监管工作,对党员干部行动、能力、思想进行有效约束和震慑,使其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范,形成系统完善的反腐败网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2】。通过“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能够深刻认知党对腐败机理,实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指引。
(三)强化干部品质
积极推进“三不腐”体制一体化建设,能够进一步锻炼和提高党员干部的忠诚性,且强化党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干净性和纯洁性,并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这是新时期评估党员干部的重要指标。忠诚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政治精髓与灵魂,只有保持干净与担当才能真正促进中国共产党的可持续发展,并保障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党性和作风【3】。通过“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建设,能够优化干部队伍的氛围建设,营造浓厚的忠诚气节氛围,避免忠诚做事的干部受到经济、政治方面的损失,全面调动党员干部忠诚办事的内在动力。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逻辑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相互依存,形成统一整体,同时彼此之间环环相扣,存在内因、外因方面的辩证关系,同时还体现了自律和他律的辩证关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构建,需要对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和本质内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进而有效提升“三不腐”体系构建效果。(1)不敢腐是前提,即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通过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方式,对腐败者进行威慑,同时加大腐败人员的犯罪成本,对其产生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使其能够时时反省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贪腐行为。只有进行严厉惩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现重典治乱、猛药去疴,对贪腐行为零容忍,实现反腐败斗争的常态化和实时性,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一旦发现腐败分子,就立即进行严肃查处,避免出现空白区域和空白时段,严禁任何贪腐人员立于法网之外。只有对腐败人员进行严格惩罚,才能震慑意欲腐败者的行为,使其不敢越线,这是进行反腐肃贪的重要基础,同时也为不能腐、不想腐创建良好条件。(2)不能腐是保障。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是对贪腐行为进行严肃程度和有效遏制的重要保障。针对腐败行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对贪腐行为进行有效性制约和约束,强化对贪腐行为的刚性约束,不给贪腐人员留一丝机会,最大程度上减少贪腐行为的出现几率。为了遏制贪腐现象,党中央组织开展持续性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其利剑作用,并构建可行性、合理性的巡视制度,同时对党内重要法规进行持续性修订,并结合新时期贪腐行为的新情况,出台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为反贪腐行为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此外,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间监察体系,以便对全部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和监察,充分发挥监督制度的功能作用,扎紧制度笼子,让意欲贪腐者不敢腐败,对不敢想、不想腐的成果进行坚实巩固。(3)不想腐是根本,主要是通过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等的功能作用,提升公职人员的认知和觉悟,营造浓厚的反贪腐文化氛围,强化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形成廉荣贪耻的理想信念,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念头。党中央对公职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反贪腐行为提出了实践标准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自觉拒绝贪腐,对不敢腐、不能腐进行升华,构建反贪腐合理,强化反腐效果,形成叠加效应,为党员修身齐家、提升人格境界创建创建良好条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1)三者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建设,充分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内在的、本质的客观规律性,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党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性,并强化公职人员的政治魄力,并对整体党员干部队伍进行从严整肃,强化党员干部的自我革命意识,真正实现两者的有机 耦合,确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能够自觉参与到反贪腐斗争的实践中。(2)充分反映外因、内因的辩证统一。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其中不想腐属于党员、公职人员内心自觉,属于内因;不敢腐、不能腐为外力约束,属于反腐肃贪的外因。为了进一步提高反贪腐斗争的效果,需要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不仅要通过制度、监督、法治等进行强制约束,同时需要加大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培训,强化其拒绝贪腐的自觉性,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念头,真正实现内外与外因的有机结合,促进他律和自律的统一性,真正发挥法治、德治、自治的相互统一,构建三不腐合力,形成叠加效应。(3)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需要保障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有机统一,贯彻执行两点论,实现标本兼治;此外还需要对三者不同的侧重点进行分别落实和执行。其中不敢腐更加注重提高犯罪成本,对意欲反贪腐行为进行强力震慑,这是事后惩处方式;不能腐主要是利用制度、法治、监督等方式进行强制性约束,这是事中监督;不想腐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培训,强化拒绝贪腐自觉性,从思想上消除贪腐动机,这是事前教育。与此同时,还需要始终坚持重点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惩戒,同时还需要强化监督监察力度,进一步巩固不敢腐、不能腐的成效效果,为不想腐策略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真正实现反贪腐斗争的持续性和长效化。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的实践路径
(一)优化惩治机制
为了达到不敢腐的目标,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坚决不手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度,才能有效治理腐败行为。为了对腐败行为产生强烈的威慑性,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法规、法规规范,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规范、制裁、刑罚,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只有强化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效能,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4】。基于此,要加大对贪腐行为的严厉打击,尤其要对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微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真正呈现反腐败效果。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惩处措施,如主动自首的人员,适当减轻处罚;针对外逃的腐败人员,需要强化反腐国际合作,发布红色通缉令,有效提升反腐震慑力,并强化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增加腐败犯罪成本,强化对腐败行为的震慑效果,真正激浊扬清。此外,还需要加大巡视力度,对公权力进行严格约束,并强化制约腐败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要全面推进纵深巡视,并结合新时代腐败行为的新情况,创新巡视方式,其中包含常规巡视、专项巡视,也可以对两者有机结合,加大对政治巡视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巡视工作的覆盖范围,加大对潜在贪腐者的震慑效能。同时,要构建常态化的反腐败机制,实现持久战,真正取得压倒性胜利,不能有片刻松懈,防止功亏一篑。
(二)强化约束机制
制度反腐是从根本上治理腐败行为的关键途径,一旦权利监督不到位,势必是出现腐败行为,导致公权私用。基于此,要结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特点,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形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权力、人员等的制度化管理,产生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不能腐的强制性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权力的良性运行。在反腐制度建设中,需要完善防腐监督体系,有效发挥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促进两者协同贯通,挖掘社会各方的监督效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强化制约效果,实现制度反腐创新【5】。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大政治监督力度,明确政治监督具体条例,并构建常态化的政治监督体系,保障政治监督行为的规范性和标准性,明确监督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实现政治监督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协同推进,强化党员思想统一性,促进行动、意志、步调方面的一致性;要强化媒体监督力度,发挥现代媒体的舆论主导性功能,以便对权力形成强势监督和约束功效,在遏制公权力腐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要保障媒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障媒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引领社会正能量;要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其中包含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这些领域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因此要对这些领域进行针对性、精准性监督,实现靶向治疗,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效果。
(三)完善自律机制
信仰和信念是深化反腐行为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与引导力度,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激发党员干部自觉拒绝腐败行为的内在动力,强化自律拒腐,牢牢巩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高墙。因此,为了从根本上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式胜利,需要结合新时期腐败行为的新情况,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教育机制。尤其要积极开展忠诚信仰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实现持续性学习,确保党员干部能够详细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内涵,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论上的高度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信念,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支持下,真正实现思想、意志、行动方面的一致性【6】。真正实现忠诚信念的内化,并在实际行动中贯彻落实,真正提升党员干部的反腐败信仰。此外,要开展常态化的理想信念,正因为革命先烈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且坚定革命必胜的信仰,才能抵抗住敌人的酷刑、利诱。新时期,面临更加复杂的意识形斗争,更要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常态化的理想信念教育机制,对伟大民族精神的内核进行挖掘开发,以此为基础对党员思想觉悟进行启发,强化党员干部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的抵抗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要构建道德情操教育体制,发挥道德特殊功能,才能有效挖掘党员干部的内在自律性。要结合相关道德规范要求,引进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廉政宣传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的内省克己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境界,才能自觉遵守道德要求,严格抵制各种诱惑。
(四)优化资源整合
为了持续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需要对各类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产生反腐败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协作深度,确保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参与,进一步巩固反腐败胜利成果。在实际作业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内部协调性,并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相互合作;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利用率,实现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才能对潜在腐败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并协同治理【7】。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号召力,对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进行有效凝聚,强化反腐败斗争力量。此外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功能作用,强化社会责任在反腐败中的功能作用,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强化内部控制,构建可行性、合理性的反腐败机制,实现企业的透明化运营,鼓励企业全面参与反腐败公益活动;要深化公众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公众的深入认识,积极鼓励公众举报腐败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腐败环境;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
(五)创新技术手段
新时期,腐败行为出现很多新变化,传统的反腐败技术方法已经不适用,严重降低了反腐败效果。针对这种情况,要对现代化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优化应用,创新反腐败技术手段,如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公共资金流动、官员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对腐败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强化对腐败行为的有效预警,进一步提高腐败行为查处效率,有效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8】。此外还需要对人工智能中的机器学习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分析,以便对各类腐败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如异常交易、权力滥用等,这样可以代替人工审查模式,提高反腐败工作效能;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实现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公共资金管理系统,动态跟踪资金流向,强化腐败行为的防控效果。
(六)强化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跨国腐败行为越来越多,为了提升反腐败效能,需要深化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协同制定反腐败政策,强化反腐败合力。要实现各国法律方面的有机对接,签署双边、多边反腐败协议,为跨国反腐败提供法律依据。要强化国际信息共享,构建反腐败信息共享平台,对腐败案件线索、涉案人员信息等进行即时共享,明确贪腐资金流向,强化反腐败工作的精准化和有效性。开展跨国腐败案件的联合调查与起诉,协同开展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跨国腐败案件的查处效率【9】。要加大国际反腐败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国际反腐败论坛、研讨会等,分享反腐败经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反腐败氛围。
(七)完善协同机制
为了提升反腐败效果,既要强化纪委的专项职能,同时还需要积极发挥党委即下属职能部门的责任作用。为了真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需要实现党委和纪委的协同合作,形成反腐败合力,夯实坚强的政治基础,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别落实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两者的责任意识,保障反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10】。在具体实施中,要贯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其中涉及到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同时要需要强化落实各个党委部门的集体责任;要贯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其主责主业就是执纪监督问责,对三不体制机制建设进行全面性监督,同时要各个反腐败机构的工作效果进行督促考核,形成协同共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检验效果。
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的优化策略
(一)明确责任主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的建设效果,需要完善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主体,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确保在三不腐体系建设全过程都要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原则,其中包含监督、执法、改造等环节。要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不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贯彻执行,构建更加系统化、完善性的管党治党责任网络,确保各方责任的统一性与协调性落实。在实施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需要同步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政治监督、思想教育、作风整治等功能作用。
(二)加大反贪腐力度
贪腐行为是持续性、不间断的,只要有一点点土壤、条件,就有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因此要是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反贪腐斗争意识和理念,一刻都不能停止防腐败斗争,并对腐败形成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不动摇。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持续遏制腐败行为增量,加大惩治力度,加大对腐败行为存量的清除效果,尤其要针对兼有政治、经济等问题的腐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禁公职人员成为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的保护伞,避免出现政商勾结的现象,避免出现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严禁公权私用,才能有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针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针对性政治,如权力、资金、资源较为密集且丰富的领域,需要全方位、深入化、多层次查处行业型、系统性腐败现象;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型腐败行为、隐性腐败行为进行针对性、精准化整治,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等滥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系统化、完善性的追逃防逃追赃机制,严控腐败分子行动范围,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逍遥法外的现象。
(三)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
贪腐行为的出现严重弱化了党的先进性,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纯洁性,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反贪腐斗争,就是对这些病原体进行斗争,在实践操作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贪腐行为特点、规律进行总结分析,实现源头控制、精准政治,深化开展标本兼职工作。为了巩固三不腐体系建设成果,强化反贪腐斗争效果,需要建立健全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同时要落实可行性、合理性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构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严格把控年轻干部选择工作,同时要对年轻干部进行严格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年轻干部的行为进行有效性约束和规范,在源头上遏制贪腐行为的出现。要对关键权力进行严格把控,掌握政策制定、审批监管等权力,同时保障执法司法权力的有效落实与执行,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和严格落实,对反腐败工作程序进行有效性规范和约束,进一步强化权力的制约功能。要积极推进防腐败国家立法,严格落实公职人员任职回避管理制度,同时还需要完善兼职行为、商业行为等。要严肃惩处受贿、行贿现象,加大对行贿人员的惩治力度,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用,构建更加浓厚的廉洁文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思想认知意识,有效提升党性觉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要求,强化不想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拓展方法路径
新时期,党的队伍建设规模日益拓展,党员人数越来越多,导致党内出现了很多不良因素,为腐败行为的出现提供了温床和土壤。基于此,需要对反腐败思想和路径进行持续性更新和优化,使其与新时期腐败行为的新情况保持契合性,才能真正提升反腐败斗争效果。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四种形态处置方式进行创新性应用,对反贪腐斗争实践路径进行具体化、政策化落实,保障事实证据的完整性,同时要始终保持端正的思想态度,严格执行纪法标准,为反贪腐斗争工作的持续性开展创建良好条件。要结合新时期贪腐行为特点,对查办重大案件机制进行创新和优化,联合应用政治、纪律、法治等方式,形成惩治合力,对多年积累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对贪腐行为的震慑力度。要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的治理制度,对案件频发的行业领域进行针对性整治,同时还需要统一处理群众痛点、难点问题,实现系统化、统一化治理。要健全完善主动投案规则,对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等方式进行创新性、协同性应用,确保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干部能够如实交代问题。
(五)因时因地制宜
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的建设工作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并因时因地制宜,提出针对性的反贪腐策略,尤其要在目标、问题导向下,始终坚持反贪腐斗争,贯彻执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真正时间廉洁政治的有效建设。在问题导向下,需要针对三不腐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累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如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对各类问题之间的共性问题进行统一分析,并突出不同问题的个性特征,采取针对性、精准性的整治措施,实现靶向治疗。此外还需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还需要优化顶层设计,并实现分层对接,对统一性、差异性之间的辩证辨析进行协调性处理,实现分级分类推进,避免一刀切。
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当前的反腐形势,需要高质量做好反腐工作。在实践工作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反腐败效果,强化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需要积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加强新时代的廉洁文化建设力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反腐败机制,真正实现我国反腐倡廉战略目标,保障国家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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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24年度云南省委党校(行政院校)系统课题《全面从严治党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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