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物品丢失的法律责任和消费建议分析
摘要
关键词
消费者;物品丢失;法律责任;消费建议
正文
一、消费者在消费场所物品丢失的法律责任分析
(一)从合同法角度进行分析
消费者在消费场所内发生物品丢失现象,要想进行法律责任划分,首先应从合同法的角度予以分析。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消费场所中将物品进行及存货保管,在事实上,已经与消费场所发生了保管协约。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分为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两种。而当前消费场所一般均属于无偿保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保管人的消费场所,只有负责保管的工作人员故意弄丢或者是在重大过失下导致消费者保管的物品发生了损毁或者丢失,才应该对被保管物品的损毁和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有偿保管时,保管人员则应尽到像保管自己物品一样的注意义务。而在保管期间,被保管物品发生了损毁或者丢失的情况,如果保管人没有过错,例如,被保管的物品是在不可抗力下或者是意外事故而导致损毁或者丢失的,保管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在保管期间,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物品被偷走,或者是被他人冒领,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任何一个消费场所寄存物品时,都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将物品直接寄存在经营者设置在门口的服务总台;二是将物品及存在经营者设置在门口的寄存柜。这两种情况中,消费者与消费场所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大的差异。其中,第一种情况分为有偿寄存和无偿寄存两种。但无论是有偿寄存,还是无偿寄存,只要消费者将自己的物品寄存在消费场所经营者设置的服务总台之内,即将物品交付给服务总台的服务工作人员时,就已经产生了保管合同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寄存的物品出现了毁损,或者丢失的现象,消费场所的经营者需要承担保管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其尽到了善良管理人应尽的义务的情况下,只有存在着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应该对被保管的物品的丢失承但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当消费者将物品寄存在消费场所经营者提供的自助存储设备中时,因为自助存储设备完全是自动的,消费者可以再不通知经营者的前提下随意存储自己的物品。因此,消费场所的经营者并不知晓消费者具体的寄存情况,无法直接现实地控制消费者的寄存物,因此,在这一种情况下,消费者在事实上仍然自己控制并占有着自己的物品。因为消费者自己掌握着开启储物柜的密码条,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不通知经营者的情况下,随时打开存储设备取走物品。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消费者与提供自助储物柜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就无法构成保管合同关系,而成为另外一种的借用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对于借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借用合同中,消费场所的经营者只承担消费者使用存储柜这种物品的义务,对于其中物品的保管义务则应由借用人,也就是消费者自行承担。但如果经营者设置的自主保管设备存在瑕疵,并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时,导致消费者寄存的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的现象,则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从经济法角度进行分析
消费者在消费场所发生物品丢失的现象,除了涉及到合同法外,还涉及到经济法。因此,还需要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分析。而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消费者与消费场所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进行调整。例如该法的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第ll条则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收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两条规定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承担消费者物品丢失损害赔偿责任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消费者的物品丢失可能发生在自动存储设备中,可能是自己不小心丢失了储物磁条而导致被盗,或者是被违法分子故意撬开而丢失的。这些情况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然后由法官自行裁量。而关于经营者的责任承担问题,则应判断消费场所的经营者是否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果没有尽到,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网络购物中物品丢失的法律责任分析
(一)当前我国网购事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商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特别是从而2009年推出“双11”购物节以来,电商行业的发展更是十分迅猛(见图1)。与其同时,快递行业也快速发展了起来。网购方式与传统生活中的购物方式具有明显的不同。一般来说,网络购物更加快速,也更加便捷,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购物方式,并逐渐成为当前人们主要的购物方式,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一种购物选择。但是,随着电商行业和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快递数量急剧增多,导致快递行业的负担也日益加重。因此,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丢失和损毁等诸多问题也日渐暴露出来。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以前,我国国民在对快递服务进行投诉时,排在前三的问题分别是损毁、丢失短少和快递服务,分别占投诉总量的30.4%、21.6%和19.2%。但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加之快递行业的发展,2020年以后,消费者快递物品丢失、损毁的问题逐渐减少。人们在对快递服务进行投诉时,排在前三的问题分别是快件丢失短少、快递服务和快件延迟三种,分别占投诉总量的32.4%、20.2%和20.0%。特别是当前各大电商纷纷介入社区团购,各种瓜果蔬菜都成为社区团购的物品。而这些物品大都是放在快递点,或者是超市当中,而极易发生物品丢失的现象。面对人们在网购过程中面临的快递丢失、损毁的问题,应如何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并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人们关心和热议的话题。
图1 2016年-2021年双十一成交总额及增速统计图
(二)网络购物中物品丢失的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在快递行业中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是“一法、两规、两标准”方面。在以往快递寄件时,很多人没有选用保价,特别是价格不足1000元的物品,消费者很少进行保价,一旦物品丢失,消费者就陷入了维权的困境。因为快递公司依据《邮政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只进行最高3倍邮资赔付的行为。根据我国《邮政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而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根据《民法典》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保价的快递,应按照物品的合同价值来进行赔偿。这就需要消费者保存并及时提供物品的合法市场价值说明,从而能够要求快递公司按照物品的市场价值进行原价赔偿。
(三)快递物品丢失或损毁的责任主体及赔偿责任分析
针对当前电商购物中消费者物品丢失或损毁的问题,要想有效予以解决,首先需要明确其赔偿及责任主体这两大重要的问题。在快递物品运输的过程中,网购物流的服务方,即物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因此,卖方需要履行买卖合同的相关义务,并同时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基于此,在物品运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问题,相应的快递公司应承担的责任等同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快递公司在街道卖家的货物后。如果在运输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将货物安全、完整地送到消费者的手里,而是出现了物品的丢失或者损毁的现象,由此导致消费者受到一定的损失的,快递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民法典》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物品的原价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不论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是否保价。
三、针对消费者的消费建议
(一)理性购物并合理消费,避免冲动消费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应遵循“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的原则。即树立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理性开展消费行为,拒绝无序追风行为以及过度消费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在实际生活中进行消费时,应该购买必须购买的物品,而且,对于必须要买的物品,也要做到“货比三家”。通过进行货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避免受到商家的忽悠而购买价高质差的物品。而对于可买可不买的物品,则应细致思量,是否需要购买,购买后有什么用?如果暂时无用,就先等一等再买。因为,在以后的生活中,总会遇到合适的机会,并以最优的价格购买到这种物品的。此外,在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还忌讳进行冲动消费。俗话说:“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现在的商家十分精明,会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心理,把很多现在并不需要的物品,或者是根本不必要的物品,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消费者。特别是是在“618”、“双11”和“双12”等购物节时,大约有30%左右的消费物品都是消费者在冲动的情况下购买的,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属于必需品。因此,消费者在消费时,必须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避免冲动消费。其次,还要培养消费者的储蓄观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理财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主要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而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居民的储蓄数量逐年下降,尤其是年轻群体,对于理财缺乏正确的认知,基本上都属于“月光族”,没有储蓄的习惯,甚至还有不少青年群体存在着“寅吃卯粮”的现象。
(二)掌握消费的技巧经验,避免物品丢失
作为消费者,在生活中无可避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消费行为。而在进行购物消费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网购消费的过程中,针对极易发生的物品丢失问题,消费者还必须掌握消费的技巧和经验,避免出现物品的丢失或损毁的现象。在实际消费中,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消费时,特别是在进行网购消费时,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并选用具有较高信誉且评价高的快递公司。此外,还要注意物品的保价。而且,在进行网购交易时,消费者还必须重视教育行为的安全性,确保在交易过程中自身信息的安全,尤其是自身个人隐私的安全性,不要为商家所引诱,见码就扫,或者是随意将手机验证码随意发给他人,最好是选择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平台付款交易。而在签收快递时,还必须做到开箱验货,最好是在快递员面前直接开箱验货,这样在遇到与自身实际消费不相符的情况时,就可以当面拒收。如果是被快递员寄存在储物柜当中,也要主要录像或照相保留证据。最后,还要在平时购物时,注意保留有利的证据。具体来说,就是尽量保存好自己的网络购物聊天记录、商家广告宣传截图以及自身的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这样当发生物品丢失或损毁时,就可以凭借证据获得原价赔偿。如果不注意保留这些证据,在遇到物品丢失或损毁时,很难得到相应的赔偿。例如,在拼多多、快手以及抖音进行网购,成为当前青少年群体网购的主要形式。但这几个平台中的商品良莠不齐,尤其是抖音,其中很多商品都存在着虚假宣传,甚至经常出现货物丢失的现象。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必须截图保留证据,这样在遇到消费问题时,可以及时申诉,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结语: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实际生活中 ,难免会遇到物品丢失的问题,因此,作为消费者,在消费场所寄存物品时,必须加强物品的保管,特别是在使用自动存储设备时,必须对自己的物品尽到保管的义务,避免物品丢失。而在网购时,也要合理消费,并注意物品的保价,并保留消费证据,遮阳挡发生物品丢失时,也可以获得原价赔偿,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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