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期刊: 学子 DOI: PDF下载

莫新明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西安 710018)

摘要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明确要求。“四种形态”犹如四道防线,既强调“全面”和“从严”,又凸显了分类处置、层层防治,充分表明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着党组织对犯错误同志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是全面从严治党方略、方针、原则的创造性运用。本文立足高职院校实际,概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要求,梳理分析了高职院校运用“四种形态”的典型做法,从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党组织责任落实、纪检干部工作能力等方面查找问题,提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和意见建议。


关键词

高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与对策

正文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不仅是各级纪委监委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更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重大利器,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征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要求

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犹如四道防线,既强调全面从严又凸显了分类处置、层层防治,充分表明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着党组织对犯错误同志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创新了监督执纪执法方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就是要通过有效运用前三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建立缓冲区,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防止由轻微违纪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对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充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这一系列要求充分体现了监督执纪一贯坚守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强化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体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贪腐的坚定决心,体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依靠党组织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标,体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的要求。

二、高职院校运用四种形态典型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党委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内设机构、部门党政负责人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照责任书内容开展检查和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里纪委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和“三为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聚焦校内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监督专责

2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规范约束结合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高校党委、纪委纷纷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勤政廉政约谈办法》《鼓励激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能上能下办法》等等,坚持把制度、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经常咬耳扯袖,构筑监督常态。在日常工作中,纪委规范处置信访问题线索,对涉及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产业方面工作的重点事、重点人,主动运用谈心、谈话、函询、约谈、批评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同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开展自我革命。

4抓好宣传教育,守住思想防线。一方面,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展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另一方面,邀请专家专题廉政讲座、组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开展正面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观念,树牢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差距。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四种形态”的提出意味着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力度有所放缓,认为通过转化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真正理解认清党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强高压、常震慑的坚定态度,对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态势从思想上产生了“误判”

2责任落实上梗阻”。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认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学校层面党委纪委该做的工作,导致在“四种形态”的运用上呈现出“上热下凉”现象,不仅不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同时还弱化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手段和作用。

3工作能力上短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高职院校纪检干部大多缺乏办案工作经历,对如何实现相互转化政策界限和尺度把握不够全面,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亟待提升。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

1注重宣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做好思想教育引导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针对“四种形态”的模糊认识和执行不力问题,关键要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在这方面,党委职能部门当好引导者、监督者,从宏观上把握方向,把“四种形态”融入日常教育和业务工作之中;各级党组织务必当好组织者和执行者,以廉政宣传弘扬浩然正气,以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2明确主体责任,协同推进落实“四种形态”能否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必须种好各自“责任田”。校党委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督促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发现的涉及分管部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工作不落实、不推进、不担当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当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校内各级组织应当经常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三个常态化”,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支部组织生活中实现常态化;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常态化。

3规范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作为监督执纪专责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务必从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等方面着手,切实规范工作。通过对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加强督促检查,实现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通过集中统一管理问题线索,严格对照分类处置标准进行集体研判确保实现动态“清零”;通过严格办案手续和程序,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同时结合涉案人员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认错纠错是否诚恳、说明情况是否主动等情况,积极推动“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因此,纪检干部应当不断加强学习,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中增长才干;应当用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干净干事、做好表率,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应当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党规党纪,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应当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执纪水平,确保监督执纪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中,真正发挥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作用。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必须对践“四种形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办法措施。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职责,每年专题研究实践“四种形态”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推进工作常态化。校内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具备监督职能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落实落小落细

3)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应当定期对实践“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步建立健全督导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党组织认真抓好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经常性教育。

4)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学校党委、纪委应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实践“四种形态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苗头性问题没有发现、违纪问题没有纠正、整改没有落实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惩治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的人,更要有严明的纪律管住党内大多数人。纵观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布的全国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四种形态统计数据,第一种形态2017年的59.7%2018年的63.6%2019年的67.4%2020年的68.1%2021年的70%,在“四种形态”中的其占比逐年提升充分表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更加聚焦监督专责更加注重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首道防线”。可以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伴随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必将在高职院校得到更广泛运用,确保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大学治理从制度优势治理效能的加速转化,进而为推动学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

 

参考文献:

[1]编写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0[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

[2]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EB/OL].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25/s7071/201606/t20160601_247295.html.

[3]王启明,马博虎.高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价值意蕴、路径选择与策略优化[J].廉政文化研究.2021(03):79-83.

[4]赵彦如.高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现状及问题探究[J].现代交际.2018(21):171-172.

作者简介:

莫新明,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室主任,研究方向:党风廉政建设


...


阅读全文